签收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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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格式【一】
2017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2017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签收单格式。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XXXX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条 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签收单格式。
第二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1.6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1.8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10万元(含)--2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20万元(含)--3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30万元(含)--4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 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二)、事故责任人属对方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劝不改的。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第五条 住宿员工管理制度:
一、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接配电线行为,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安全设施;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四、请勿损坏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宿舍内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 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九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 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 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 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 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签收单格式【二】
物流个人简历
物流个人简历【一】
姓名:XXX 性别:XX
目前所在:XXX 年 龄: 22
户口所在: XX 国 籍: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3 cm 体 重: 56 kg
应聘职位: 物流/仓储, 生产/营运, 销售
工作年限: 1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XXX
工作经历
XX宾馆
起止年月:20XX-12 ~ 20XX-01
所属行业:酒店/旅游
担任职位: 工作描述: 主要为大型婚宴的客人和一般客人提供就餐服务,提供客人服务要求。
离职原因: 继续教育
XX玩具厂
起止年月:20XX-06 ~ 20XX-08
所属行业:家具/家电/工艺品/玩具/珠宝
担任职位: 暑假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玩具的半成品的加工、产成品的包装和货物的装卸。
教育经历
毕业院校: XX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XX-06
专 业 : 物流管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XX-04 20XX-04 XX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物流管理
语言能力
外语: 国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1.具备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较快的接受和适应新事物;
2.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做事具有责任心的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掌握办公室word、Excel、powerpoint基本软件操作。
4.持有B2牌驾照。
个人详细
对生活、工作充满热情和信心,为人正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遇事冷静,勤于思考,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个人爱好打球,各类体育运动。
物流个人简历【二】
X先生
目前所在: 越秀区 年 龄: 32
户口所在: 广州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身 高: 173 cm
体 重: 70 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物流/仓储,百货/连锁/零售服务,贸易
工作年限: 10 职 称: 中级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3500~4499元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越秀区,越秀区
工作经历
**公司 起止年月:2013-01 ~ 至今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 所属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
担任职位: 物流主管/网店店长
工作描述: 1.负责天猫店订单的处理与及安排发货
2.负责仓库管理,包括:采购与调拨、出入库登记、缺货报告、批次号管理、货物管理、定期盘库等相关工作
3.负责配送管理,包括:线上店铺的发货管理、运单打印、联络和协调快递和物流公司取送货物、与各快递公司的退换货、费用结算、丢货赔偿事件的记录和催偿等物流相关工作
4.售后服务,包括:线上线下客户的货物查询服务和退换货服务;货物补发、退换、赠送记录,与集团内部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5.管理固定资产,物料出入库工作.
6.月度数据统计与分析,包括;订单,退货退款,发运情况,破损,产品,地市,补发与转发统计等等.并进行会议分析。
7.对物流流程改进,不断完善,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利的创新意见,并推动专业部门提升,培训员工的收发货流程。
8.提升分销商的业绩,解决分销商遇到的问题,推动店铺产品的销售。
9.拓展资源,产品调查,开拓站外推广,微博,微信,微淘,帮派,QQ空间,美丽说,1号店开通与维护等
10.负责公司三家淘宝店铺,通过代销产品,报活动,推广引流,套餐产品等,把店铺的业绩进行拉升,从零信用零评价做到钻级店铺
11.代运营1号店,开店铺提交资质审核-交平台费-店铺装修-产品上架-店铺考试-推广引流,拉升店铺业绩,提高销量
12.在工作业余时间自学运营淘宝店,从零信用零评价做起,通过各种方法引进自然流量做到有一定销量及真实评价的双钻级店铺,上架,推广,营销,售前及售后客服,策划,设计,店铺装修兼顾
成绩:目前店铺运营数据-回访数700,浏览量1800,成交转化率6.24%,客单价53.5,服务评分4.9,成交单10-20单/天,店铺无违规无扣分记录
分销商从80个代销商招募到500个,其中25个是天猫代销商,业绩从7000做到15000一个月
仓库管理,货品分类明确,完善物流的各个环节,保证产品的库存数据与发货的准确性,提高发货效率,与国内各快递签约合作,降低物流成本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11-03 ~ 2012-09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物流
担任职位: 项目主管(操作主管)
工作描述: 1.负责中国移动项目的物流管理工作,合理规划仓库面积,对区域划分,管理库存数据,并进行现场人员调配,岗位培训,出勤,加班,考核等.
2.监控每日订单量出入库工作,督促员工完成每天订单出入库,不断规范并优化项目操作流程.提高人员工作效率,库存准确率和操作正确率,保证运作质量.
3.制定仓库相关规章制度,7S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等.
4.配合各部门工作,处理订单异常,安排二次配送,追踪订单返回;处理项目运作时发生的若干问题,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5.每天日常工作邮件的往来和及时回复.
6.管理固定资产,物料出入库工作.
7.制定每月盘点计划,组织员工进行月度盘点,合理分配人手,安排盘点工作,保证盘点数据准确性.
8.协助分公司经理对仓储运营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
9.定期向领导汇报项目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出解决难题的方案,建议.
10.定期参加中国移动的物流会议,汇报工作进度,共同商议项目遇到的难题,优化移动的操作系统功能.
11.管理第三方物流公司,对承运商退货进行管理,制定退货标准,要求承运商保证退货质量,规范退货操作流程,做好与承运商交接退货工作.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10-07 ~ 2011-01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物流/运输
担任职位: 供应链专员
工作描述: 广州夏晖属美国夏晖集团(HAVI Group),1974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是一家拥有多温度食品分发技术的供应链物流管理公司。夏晖物流的业务主要为全球各地麦当劳提供覆盖整个供应链的一站式服务.具体包括冷冻,冷藏,常温及新鲜的食物,包装品,玩具等等。
职位描述:
1.负责全国各地的麦当劳食物,包装品,玩具等等的物流运输安排,包括广州、深圳、厦门、北京、上海、武汉、沈阳、成都分发中心日常订单的数据处理及运输路线计划安排.
2.与北京办事处联系,确保按计划及时到货.
3.与供应商,工厂,货运司机,船务公司,配送中心人员沟通,协调.接到订单后,准确无误录入订单数据,对订单进行资源整合,并提供生产计划给工厂,提供运输计划给车队,跟进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对车队运输质量的管理.
4.密切监控工厂生产情况及运输公司货运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出现延误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必要行动.
5.对奶浆安排冷藏车运输,保证运输质量,密切监控奶浆车的资料备案及温度纪录.
6.对短途及长途坏货的处理,与工厂及收货方进行沟通,协调,作换箱或销毁.
7.保证车辆满载率,合理安排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严格控制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4-02 ~ 2010-06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物流
担任职位: 报关,报检,转关,商务,仓管
工作描述: 2004.2-2004.8 邮件报关组 地点:邮政大院 职位:国际邮件报关,报检
工作职责:从事国际邮件进出口报关,负责对扣关邮件,入海关监管仓,通知客户报关.接单,审单,做单,录入,申报,查验,交税,放行的工作.
2004.8-2004.10 国际邮件组 地点:邮政大院 职位:分栋,翻译,查验
工作职责:翻译国际邮件地址,按公司物品,私人物品,文件分类,录入数据,反馈信息,协助海关抽查或全查进出口国际邮件并进行扣关.
2004.10-2009.2 机场报关组 地点: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花都) 职位:国际空运报关,转关操作
工作职责:负责机场进出口空运货物及邮件报关,报检,转关操作,帮客户通关,与海关沟通,及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及时解决客户通关问题.
工作成绩:顺利完成广州与香港,韩国与广州来往邮件及货物的通关,保证邮件及空运货物正常运作,获得客户好评.
2009.2-2010.6 物流组 地点:芳村邮政物流基地 职位:仓管,理货,商务,后勤
职责:从事第三方物流配送,负责戴尔,惠普电脑一体化及中邮,中移物流配送项目.跟踪人员送货服务并进行考核,车辆安排,电话预约送货,送货后进行电话客户回访,接受咨询,处理投诉,进出仓的货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签收信息反馈,信息处理,数据分析,签收单归档,整理,传真.
离职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1-10 ~ 2003-10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服务业
担任职位: 营业员
工作描述: 工作职责:负责商场的家电销售,进销存的帐务管理.盘点,上门收款,市场调查,收货,送货,美工,商品的陈列,顾客的服务,处理突发事件,解决顾客投诉等工作.
工作成绩: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公司的认可及奖励,受到顾客的表扬,能够为顾客着想.主动推介商品,热情有礼.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中山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2013-01
专 业 一: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 业 二: 物流管理(中山大学)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1998-09 2001-07 南方职业高级中学 外贸英语 职中 980203
2000-10 2000-12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电脑操作 电脑操作员 200033600006475
2001-10 2001-11 中华百货 营业员 营业员
2007-01 2007-02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报检员 报检员 0628246
2007-03 2010-01 广州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专 110785201006000355
2008-06 2008-07 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速递业务员 速递业务员
2010-03 2013-01 中山大学 物流工程 本科 105585201305190145
2011-07 2011-0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员 8522450892659116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精通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工作能力:
(1)在机场进行空运货物及邮件的报关,转关工作中,熟悉进出口通关流程,与公司内各部门,客户,货代,航空公司,白云国际机场的海关打交道.独立操作空运转关的工作,能做到细心,认真负责,把空运货物从一个海关关区转去另一个海关关区,货物是全程海关监管,整个工厂需要加工的货都需要我一个人跟进,做单,跟单,跟客户,向海通,海关,检验部门申报,放行,提货,交接.流程顺利1个钟内可完成.邮件报关,主要一般贸易,特殊贸易,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报关,通知客户报关,接单,做单,递单,海关审单,查货,交税,放行,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需要去跟进,锻炼到各方面解决物流工作问题的能力.保证国际来往邮件及货物的通关,保证邮件及空运货物正常运作.
(2)在机场进口转关工作中,由于货物是由韩国进口原材料来广州机场,然后通关后,交给厂家当天加工的.所以每次通关我都能够当客户之急而急,当客户预申报报关单数据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找相关工作人员,海通,海关,当班海关科长协助解决,以免延误了通关.影响工厂当天运作.
另外在机场通关,必须经过海关监管区,它是一个大型物流园,为了监管货物,从进物流园提货到出口设置了五个关卡,需要办理物流通关卡,有时某个关卡的通关口出现问题,擦不了卡,甚至产生卡内数据丢失,就要马上找问题,去相关部门解决,尽快帮客户通关,即使加班都必须完成当天通关的工作.
(3)晚上独立操作邮件进出口转关,广州与香港来往的邮件转关,必须向海关申报,协助海关查验,与生产现场,香港邮政署,香港分公司以及公司内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通关问题,保证来往邮件正常运作,以免延误邮件.申报时需要准确无误地录入,我都能做到100%准确,录入完后,细心认真检查再申报.100%完成公司任务,安全地把邮件运送到客户手中.
(4)能吃苦耐劳,在机场工作期间,无论日晒雨淋,风吹雨打都踩单车去不同货场通关,提货.工作岗位的不断变换,使我的工作时间需适应轮班,早,中,夜,深夜,通宵班都上,锻炼了吃苦耐劳精神.
(5)熟悉物流运作,一职多能,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担任商务,理货,仓管,后勤的工作.进行广州,花都,番禺的电脑作整个区域的配送服务工作,每天早上收到厦门发货量邮件,显示发货量信息,电话预约客户次日送货,假如信息显示300多个地址需要送货,就打300多个电话给客户预约送货,监督送货人员送货质量并进行考核.
与货代公司的商务,送货人员,司机沟通,协调,解决物流问题.到了晚上收货,我需要卸货,点数,记帐,与司机交接,盘点,保证出入仓的单货一致,保证生产的安全,不漏发,少发,多收货,收错货.然后分货,分地址,次日发货(需要值通宵),货物数量有时达到4000-5000件,旺季甚至10000件, 但都能够顺利完成.
将一批批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运送到客户手中.如果货物外包装破损,客户拒收,会进行称重,并向厦门说明情况,退回厦门更换包装再作配送.当送货后,一方面需要向300多个客户打回访电话,确保投递率及服务.二方面做客户签收货物的签收单信息录入,100%确保当天信息的反馈.处理有问题信息.三方面对几百份签收单归档,整理.有时需要向厦门传真签收单.
(6)从事商场的家电销售,一职多能,除了做营业员的工作,还做进销存的帐务管理.盘点,上门收款,市场调查,收货,送货,美工,商品的陈列,顾客的服务.处理突发事件,解决顾客投诉等工作.
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得到公司的认可及奖励,受到顾客的表扬,能够为顾客着想.主动推介商品,热情有礼.
(7)中华百货刚成立公司,就在里面工作,虽然是营业员,但商场里面所有工作都要做,从低做起,熟悉商场的运作,刚进去时是在服装岗,推销西装西服,然后转去电器岗,推销大家电产品以及数码产品,曾经向团购的客户,新屋入伙的客户提供购置整套家电的服务,成功推销整套商品,获得客户的好评,公司的认可及奖励,具有顾客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
掌握了一定的商品知识.另外每个月底我需进行盘点,每天认真做好进销存的帐务与商场的销售额一致,进仓库检查有否库存,确保有现货向顾客推销.如缺货,及时向供应商,厂家,采购联系,补充货源.当公司对商品的价钱调整,及时对价钱牌,条码牌的更新.有时候公司为了适应市场的竞争,我们需要去做市场调查,对比一下其他商场的服务,优惠,价钱.
(8)有时我需要处理一些投诉,面对投诉,我不怠慢顾客,会耐心听取顾客提出的问题,并给予感谢.然后安抚顾客的情绪并进行道歉;如问题比较严重,顾客坚决要求解释清楚或赔礼道歉,迅速向部门的管理者反映,协助问题的解决,并接待顾客到顾客服务中心,专人跟进解决,尽量满足顾客要求;如问题比较轻,明确表示我们会跟进解决问题,跟顾客商量,避免下一次再发生类似问题;如顾客愿意,留下顾客的联系电话,并将问题处理结果告诉顾客.
专长:懂开叉车,持报检员资格证,中英文录入速度70-80字/分.外语良好,有一定听说读写能力,有服务意识,熟悉国际及国内物流运作,国际贸易业务流程,进出口单证.从事报关,报检,转关,销售,商务,理货,仓管,后勤,信息录入及处理的工作.修读相关物流专业.职中修读外贸英语,大专修读国际经济与贸易,现本科在中山大学修读物流工程与管理.
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外向,待人随和,有亲和力,为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适应能力强,有耐心有毅力,在职中时曾获广州市优秀三好学生,大学连续三年获优秀学生,有志在物流相关行业发展,在职中主修外贸英语,大专修读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修读物流工程与管理.19岁开始出来工作后,对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在岗配合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同事团结互助.善于学习,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具有沟通,协调,组织及管理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在社会工作9年以上,曾从事两年的大型商场的销售,之后做电话客户销售,电话访问,市场调查.
22岁进邮局工作,从事国际及国内物流工作,熟悉国际物流的报关,报检,转关,特别是机场空运货物及邮件的进出口通关,与公司内各部门,客户,货代,航空公司,白云国际机场及邮政的海关打交道,具有多年的解决物流实际问题的工作经验,能够及时解决客户通关的问题,做到细心,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熟悉EDI,Quick Pass报关单申报录入系统,中文录入速度能达到70-80字/分,英文80字.在国内物流,熟悉仓储运输.仓管,理货,商务及后勤的工作.
职责主要跟单,跟货,跟信息,跟客户,跟车.能够把一批批货物安全,准确,迅速,方便地运送到客户手中.懂开叉车,持报检员资格证,有良好英语水平,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粤语及普通话流利,熟悉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以及进出口所需要的单证.期间参加中山图书馆做义工,参加公司中秋月饼及新年年货的营销;曾从事兼职电话回访员,市场调查员,问卷调查复核员,派单员,送报(投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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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格式【三】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
运输合同的格式是什么样的?你对运输合同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欢迎阅读。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1
甲方:xx乙方:xx
地址:xx地址:xx
电话:xx电话:xx
传真:xx传真:xx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场地租赁合同)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xx乙方:xx
授权代表:xx授权代表:xx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1)从**始发**各地;(2)从**始发**各地。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包装情况:袋装货物。
3、运输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不同线路洽谈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幅度超过5%,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新运价。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月结(如有汇票应不超过50%),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结算时仅以乙方的运输签单为结算依据,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在回单上签收、注明,若回单无异常签收,则视该票货物完整到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体积/重量、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有权选择货物保险货报价运输(易碎品、包装不合行业要求标准、无包装的货物除外)。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但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壹个月内行使,逾期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0.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0.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业机密,否则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损失(如名誉损失、经济受损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办理续签或重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的优先权。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异常情况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3
签订地点:
托运方:xx
承运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xx;规格xx;数量xx;其他xx。
第二条包装要求:xxx。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xxxxxx
货物到达地点:xxxxxx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xxxxxx
货物运到期限:xxxxxx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xxxx
第八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xxxx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托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的,托运方应赔偿承运方损失。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方违反合同约定,除赔偿由此给承运方造成的损失外,并应承担运输货物价值%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承运人免责情形
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托运方及收货方本身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承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xx承运方:xx
代表人:xx代表人:xx
地址:xx地址:xx
电话:xx电话:xx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精选5
托运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XXX
承运方详细地址: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沥青拌合站 规格数量:详见货运清单 货运价值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XXX
货物到达地点:XXX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XXX
货物运到期限:XXX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一、货物丢失,承担赔偿义务;二、货物损坏功能丧失,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凭联系电话确认收货人,凭货物清单验收。联系人: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人民币 元整,货物到达双方清点无误后,甲方将运费转至乙方公司账户,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要费用。
2、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的灭失,货损、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货损的实际价值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货物装上车并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据及运输途中的检测凭证。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物装好车后,双方认可货物的安全责任,已移交给乙方负责。
3、甲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货物属性的运输规定包装,包装内不能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提供收货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并安排收货人与乙方的送货人做好交接手续。
5、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总费用:如有违约应负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完好,乙方不负担包装内容问题,并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送货地址、收货方单位、联系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运输费;如有违约收取违约金。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清点够数后运费打至乙方公司帐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四、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装车是做好交接手续,做好防雨,防潮,防压的安全工作。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损坏,装车时须加盖雨布如出现入库亏损,短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货物赔偿义务。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方做好卸车的交接手续。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当付清运费。
4、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或货物灭失,损坏或误时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赔偿之内,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双方协调。
5、整个运输过程中,允许有货物价值总价千分之二的货损,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超出货损部分,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权威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下货运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运输司机信息:
车号: 电话: 司机:
身份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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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格式【四】
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提供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欢迎参考。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和审批流程,防范集团合同风险,有效控制并维护整个集团的合法权益,集团法律事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协议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除外)。
集团及所属公司之间签订、履行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条 集团合同管理由集团及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之间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第五条 集团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集团的对外合同以及集团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审核的其他合同。
(二)负责制定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合同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负责根据《合同法》解释本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修改集团统一合同范本;
(五)负责审查、修改、备案下属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负责监督、跟踪本制度规定的由集团审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八)负责对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九)负责集团合同的诉讼、仲裁工作;
(十)指导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团负责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公司法律事务部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三)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协助或者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六)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和抵(质)押物登记;
(七)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对应由法律事务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档工作,对其他已审核的合同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八)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十)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各公司如果确有困难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师完成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集团及各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本部门合同;
(二)负责调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资信;
(三)负责进行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的登记、鉴证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协调合同纠纷;
(七)负责保管、存档合同;
(八)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它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 集团及各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报总裁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事务部门已经提供合同范本,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具体事宜由各法律事务部门规定。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必要时,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标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者资质证书;
(三)非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签署合同的合法授权;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五)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是否良好,现时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人资格,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
(八)涉及质押担保的,质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是否真实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关的资信信息及资料。
第十二条 资信调查报告及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下列资料,作为合同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一)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对方当事人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四)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书;
(五)经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验资报告、资金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六)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现时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存放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所列各种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由调查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签名;无法或者不便核对原件的,应当在资信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合同谈判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前款所称合同谈判,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条款内容等进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应当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权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准备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公司有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部首部分:当事人的一般状况
载明当事人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应当与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3、质量条款
合同应包括质量标准和质量异议期。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 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
①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及货币币种,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②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③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①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②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③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员签字确认。
我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业务部门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7、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根据法律或者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9、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对新客户、情况不了解或曾有轻微违约行为的客户,在签约时应设置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的条件
签订合同的批准和授权。
(三)结尾部分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合同中涉及的时间,应当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缩写,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条 示范合同中未选择的项目或者未约定的空白栏,应当填写“无”字样。
第十九条 除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条 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由合同主办部门送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文本预审。
第二十一条 合同谈判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将合同依次报送合同审核部门进行业务、财务、法律审核,最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合同审核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合同主办部门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业务审核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技术、业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技术、业务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术、业务方面权利义务的全面性;
(四)技术、业务术语的准确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财务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二)价款或者酬金结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资信情况;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法律审核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内容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语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主办部门向合同审核部门送审合同草案时,应当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
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及时审核,不得拖延。
合同审核、审查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疑难的合同在两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提出全部问题要求主办部门修改。特殊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部长和主办部门领导确认,合同审核应当在半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该类用语,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审核意见必须有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第二十七条 法律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有关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而签订合同将根据集团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签订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委托签订相结合的制度。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或总经理)签署。
第二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公司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授权签署合同的,公司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当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授权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在“代理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报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表》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文本超过一页的,应当对整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对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删除之处,合同主办部门确定后,应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签署,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本节规定予以要求,并确保:
(一)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具有签署合同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效授权;
(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的签名真实;
(三)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其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删除后原则上应当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删除的,必须由对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十二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应当办理鉴证、公证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法律事务部依法应及时配合办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合同主办部门应实施履约跟踪统计,如有履行不及时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规定向财务部门及各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
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书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
前款所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送交对方当事人之前,应当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审核。
第三十六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对方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加盖其单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门印章。
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直接送达的前款函件的,应当使用特快专递形式立即邮寄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函件内容。
邮寄送达后,应当及时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并应当收存由邮递部门盖章确认的查询回单。
第三十七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单、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查询回单应当作为合同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的,应当立即送交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办人应依照下列程序,提请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经办人应当做出纠纷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依据情况及时安排人员与对方协商。
(二)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经办部门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决定提起诉讼。
(三)对方提起诉讼或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有关材料送交法律事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将其诉讼进展情况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四十条 对于属于集团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集团法律事务部依据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由集团总裁对该纠纷及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等作出批示意见。
第四十一条 凡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出库、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一般为合同到期日)6个月内将有关材料移交法律事务部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应每三个月向法律事务部门汇报一次情况。
第四十三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四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律事务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六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具体范围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资信调查材料;
(三)合同审核和审批材料;
(四)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合同谈判、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六)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
(八)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档案,依照合同编号,确定合同档案资料齐全,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经法律事务部确认后,根据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档案备案。合同主办部门或经办部门可以在其职能管理或者业务范围内保存合同档案材料的复印件。
第四十八条 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随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十九条 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及各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规定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法律事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但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的,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合同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人员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组成。
第七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一)保卫处: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处:负责科研、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例如在职研究生课程班,MBA、MPA进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应在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借贷及对外投资等合同的管理;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院系与国(境)外大学或机构交流与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学分互认的合同应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备案;
(七)对外联络合作处:负责学校校友捐赠合同的管理;
(八)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学校专用设施采购,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处: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大项、专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维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软件购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书刊采购、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十四)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八条 校部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各教辅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作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核会签的流转;
(五)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办人员;
(七)监督、组织合同履行;
(八)负责本部门合同统计;
(九)保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条 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审查合同中资金拨付和使用事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十条 审计处负责监督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的执行程序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建立使用记录;
(三)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合同复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制订或协助各部门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处理学校涉及的合同纠纷,参与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仲裁活动和诉讼活动;
(七)对学校各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处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学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据情况需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调整后使用的,应按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 合同承办部门如采用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核程序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标的(以下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范围、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期限、进度安排或工作计划;
(四)项目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检验与验收方法;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六)项目变更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应掌握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进度、合同相对方资产情况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定期将项目履行情况报送学校,并根据学校提出的需求,及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条 项目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做好验收工作。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应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约定验收不合格时我方的救济权利。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可将货物的验收分为表面验收和质量验收;对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将服务成果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效果验收;对于技术开发类项目,可将工作成果的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等。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属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项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合同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够控制合同风险为限;合同应约定: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审核程序获得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条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完成期限,对时间总量的约定应用工作日来核算,对时间段的约定应明确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 合同应约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对方失去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或者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相关条款时,我方有权启动合同相对方退出、再选择等变更程序以及单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对方有义务在约定的交接期限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另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并与新的合同相对方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原则上以约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应明确,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为宜。
第四章 合同审核及签署相关流程
第一节 申报
第二十二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时,合同承办人员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该审核表需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合同承办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合同承办人员完成上述审查事项后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并随同以下资料:对方签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规定对方签约单位所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特许经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方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节 审核
第二十四条 合同需经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先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由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 合同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分管校领导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时,应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由法律事务室提出,与合同承办部门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 对送审的合同,法律事务室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及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合同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办人员补报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法律事务室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项目是否属于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四)是否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条款;
(五)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合理,是否对学校造成较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法律事务室应向分管校领导提示,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合同,如相对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协商结果告知合同审核机构,由其审核是否接受修改内容。
第三十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要时可就合同中涉及资金的事项征求财务处的意见,财务处应根据自身职责对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需要办理批准、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先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再报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签署
第三十二条 合同经审核程序获得批准的,合同承办人员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向法律事务室申请合同编号。
第三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申请合同编号后,须向法律事务室申请盖章,法律事务室按学校用印管理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签署合同。
第三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应在合同相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签字、盖章。合同承办人应核对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与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审查应由对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齐全等情况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 凡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校内各单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图章代替。凡未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学校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原各单位经批准刻制的合同专用章,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节 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合同审核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原件及经过审核的合同草案复印件留存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七条 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备案: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财务处留存,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室留存;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务室留存。合同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情况,合同双方负有通知(包括提示有关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 合同承办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第四十条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合同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应向本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书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应采用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的依据,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按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按主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协议,或由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书、电报、信函及其他附属文件、资料,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完整地送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 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合同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一)学校所属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以部门或学校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者;
(二)签订合同不做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导致上当受骗,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
(三)超出职责范围和履约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合法利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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