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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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3篇
篇一: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实验室分析仪器的使用,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

  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⑵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 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 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

  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 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 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a href='http://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币细裰葱胁⒍酱偻饫慈嗽弊袷亍?/p>

  第二十条 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 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 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 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 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 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

  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 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 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 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 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帐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 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 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 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 、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 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⑴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⑵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⑷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⑸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⑹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⑺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⑻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⑼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⑽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⑾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⑿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⒀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 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技术中心科技楼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落实卫生责任制。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 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 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 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 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 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 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 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 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 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2

  1、目的

  实验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实验室设备充分发挥作用,改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实验室仅供****公司研发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3、管理条例

  3.1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 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专管员同意。

  (2)实验人员不能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

  (3)未经实验室主管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更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 外单位来访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由我司人员全程陪同。

  (5) 实验人员每次使用实验仪器都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姓名、使用仪器名称、使用目的、具体使用时间、使用效果、批准人姓名。

  (6) 实验人员使用完仪器后要按‘关机按钮’进行关机,不能直接断开电源。

  (7) 实验室实行全面禁烟,严禁任何人在室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8) 实验人员不允许在实验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饮食、午休等。

  (9) 实验人员要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清洁卫生。

  3.2 实验人员职责

  (1) 实验人员要服从实验室专管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3)实验人员操作仪器时除了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外,还需穿戴防静电腕带或者防静电手套。

  (4)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实验室。

  (5) 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超出公司产品实验范围以外的工作。

  (6) 实验人员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用后清理自己的个人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仪器使用时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专管员。

  (7) 实验人员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和物品。

  (8)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如有发现,专管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

  (9)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实验室内任何物品。

  3.3 实验室专管员职责

  (1)实验室实行专管员负责制,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

  (2) 实验室内所有仪器都需要建档建卡,每台实验仪器上要有明显的设备标识。

  (3)专管员需要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规范的仪器设备操作使用流程,做好仪器设备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4)专管员要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具备仪器设备故障诊断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对大故障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5)专管员要对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仪器设备(含配套设备、配件、备件、附件等)的说明书,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日常的维护维修记录及相关消耗材料的记录。

  (6) 专管员在下班前要关闭实验室照明灯和空调。

  3.4 实验室温湿度控制

  (1)仪器环境温度(最佳):21-25摄氏度。

  (2)仪器环境湿度(最佳):40-65% RH。

  3.5、射频设备日常维护

  (1)合理地设定仪器的量程范围,必要时加衰减器;切换射频信号时,射频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2)高频射频电缆与仪器射频端口要匹配,射频电缆与设备的射频头连接时应尽量采用匹配的力矩扳手;

  (3)连接时应保持射频电缆的接口与仪器的射频端口垂直,射频电缆的紧固过程应顺畅,不得施加强力;

  (4)设备处于空闲状态时,射频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5)注意设备的出入风口不要被阻挡。

  (6)如果发现设备因灰尘堆积发热(使用2小时左右,机壳明显发热),专管员可以在静电防护措施下,用吸尘器吸除灰尘;

  (7)射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管员负责。

  3.6 射频设备升级校准

  (1) 射频设备升级校准由专管员负责,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向实验室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有校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仪器校准。

  3.7卫生管理

  实验室主管和专管员在每月的30号进行实验室大清洁,清洁所有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废弃物品等。

  公司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3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质技部,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批量性抽检项目验证、样机件测试等工作。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请;

  3.1.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7指导和撰写实验和测试报告,实验室文档管理;

  3.1.8负责实验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3.1.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 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2仪器设备管理员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2.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3.2.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3.2.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价。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4.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 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 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4.4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4.5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6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 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 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 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 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 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 严禁烟火。

  5.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 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 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5.7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8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 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 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 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9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 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0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 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11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 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测量设备台账》,质技部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填入《测量设备台账》。

  6.1.2 仪器设备列入《检测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 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 可批准启用。

  6.1.4 实验室管理员对仪器设备及监测/检测有重要意义的标准物质建立技术档案。

  6.1.5实验室管理员至少每年2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按《检测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对即将到期的仪器设备申请安排送检。

  6.1.6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每台仪器都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4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5凡经过载或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 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 恢复。

  6.3仪器设备周转

  6.3.1测量设备借出或移出实验室使用,必须按《测量设备借用登记表》办理一切手续,而仪器设备返回实验室时,应确认恢复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全测量设备调配,按调配单办理交接手续。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3篇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仪器设备,须经使用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报公司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测量设备,应由公司上级主管与借出单位协商同意后,经公司上级主管批准,由拟使用者办理借入交接手续。

  6.4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4.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4.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4.4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员填写测量设备维修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上级主管批准后,及时送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

  6.4.5长期不用的测量设备应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库房中,且由专人管理,与实验无 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随用 随领,剩余及时退库。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库房应当配备防盗、防火、放水设施。闲杂 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任何领用化 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 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剧毒物品领用时需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

  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剧毒化学物品库。

  7.6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 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 记,方可报废。

  7.8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 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 闹、抽烟。

  8.2严格卫生责任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洁净。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和水池管道等,下免影响下次正常使用。

  8.3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4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9.附则

  9.1本制度由质技部起草,最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质技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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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3篇
篇二: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1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

  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计算机,便于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

  (四)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2

  第一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二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范本3

  一、 总则

  (一)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 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 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 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 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 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 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 设备选型与购置

  1、 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 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 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 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 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 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 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 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 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 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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