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www.yin56.com--公司寄语】
取消授权的公函
篇一: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公 函
xxx女士:
您好!
您与我司北京东方xxxx国际减肥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特许加盟合同自xxxx始至xxxx到期,该特许加盟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且我司在合同到期前后已数次询问您是否续约,您均未续约。既然您已自动放弃续约权利,双方特许加盟合同已于xxxx终止。
我司发现您至今还在使用我司的注册商标及相关物品,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现我司正式通知您,接到本函7日内摘除所有与我司相关的一切物品,如门牌、LOGO、上墙文化、商标商号及不得再使用和销售我公司指定的产品和仪器,逾期不予拆除和停止销售,我司将追究您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东方xxxx国际减肥有限公司
xxxx
终止服务协议通知书
篇二: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编码:SOP603CSD_08 版本:C 始用日期:2009-4 终止服务协议通知书
根据
现决定于 年 月 日正式终止与贵服务代理商的服务授权协议,贵服务代理商在我司的服务系统的权限将于 年 月 日正式关闭。请贵服务代理商自服务系统关闭之日起,停止以UT斯达康及指定品牌服务代理商的身份进行一切活动,并在我司关闭贵服务代理商服务系统权限之日起30天内,及时地与我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与我司完成终止帐务的清算。如逾期未完成终止清算工作,我司有权扣罚贵服务代理商的保证金和未支付的劳务费来确保终止清算工作的完成。贵服务代理商与我司的应结款项应在我司关闭贵服务代理商服务系统权限之日起45天内结算,否则视为弃权,贵服务代理商向我司出借的所有物料按出借转订单办理。
特此通知。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本公司已收到此函件,并知悉相关内容。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记录保存地:CSD-NW 记录保存周期:二年
串货处理决定公函
篇三: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公函
致各经销商:
希乐发展至今,离不开每一位经销商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销售渠道规范和价格体系的稳定,所以一直以来大家共赢发展、和谐进步。但近日我司连续接到几起串货投诉,有个别经销商罔顾商业规则跨区域和渠道销售,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司在当地的正常销售秩序并损害了当地经销商的利益。所以经公司研究决定,针对类似行为第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要求撤回所发货物,第二次再发现给予5万元的罚款并停货3个月,第三次将直接终止合作。并且为维护长远的销售秩序我司还将联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清理。还望各经销商顾全大局、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谋长远发展!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浙江希乐工贸有限公司
2014-8-30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
篇四: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合同编号:
合同类别:营销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盘锦***有限公司
乙方:*****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开发建设的**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产品策划、广告设计等服务,同时乙方还附赠销售策略顾问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3个工作月(春节月不计服务费用),协议有效期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9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13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不再履行。
第二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7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全部支付的服务费用。代理商终止合作通知函。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为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日期:
经销商终止合作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