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www.yin56.com--公司寄语】
客户付款协议-现金
篇一: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客户付款协议
甲方:天台亚耐气动密封件有限公司 签订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产品的折扣及结算等事宜达成_________年度的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产品,主要指甲方现在生产:气动密封件。双方协议所指价格指甲方在__________区域所销售的面价,产品面价见附件。
二,付款方式采取:甲方只接纳现金、汇款、银行承兑汇票。
三,优惠方式的规定:采取现金结算,并且货到付款,甲方给予乙方折扣优惠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价格折扣方式为:______________折; 四,甲方的产品因客户各有有途,所以乙方必须先验货后才使用,乙方愈期壹个月未对质量提出异议,就视客户认为合格。否则所有后果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司法权在甲方所属地,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为稳定市场,此份协议内容为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该商业秘密,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发现乙方泄露该商业秘密,乙方即时有权单主解除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乙方连续三次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其优惠。在协议有限期内因市场因素变化甲方需调整价格时(甲方在调整价格前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甲方:天台亚耐气动密封件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金折扣的运用之正文
篇二: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现金折扣的运用
专 业:会计
班 级:会计0833
姓 名:李玲玉
指导老师:刘春才
摘要:在市场竞争激烈情况下,赊销已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促销手段。有效的赊销政策,不仅能加强企业与各商家及消费者的感情沟通,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及销售量,还可以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营销网络。现金折扣作为一种新型商业融资促销手段,不仅是企业在进行商品交易的一个附带条件,实质上也是一种理财活动,是一种财务策略。本文从赊购方与赊销方的角度出发,仔细阐述了现金折扣的运用方法。
关键词:现金折扣;融资决策;赊销;商业信用筹资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商业信用筹资是指卖方给予现金折扣获取买方提前付款而形成的信用,从卖方的角度看,是一种利用预收账款或者减少应收账款的筹资渠道,现金折扣是卖方筹资的成本。
一、现金折扣的分析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时,为鼓励购货方在信用期限内尽快付款而提供的价格优惠,又称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分为两种折扣方式,单一折扣和两期折扣。
单一折扣是指在折扣方式上使用一个折扣比率。如:付款条件为2/10,N/30 ,即购货方如在1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则可以从发票金额中得到2%的现金折扣,即少支付2%的现金;若在10天以后,30天以内,购货方就需全部付清货款,得不到现金折扣;若超过30天再付款,则视同违约或拖欠,此时可按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加以处理。
两期折扣是在折扣方式上使用两个折扣比率。如:付款条件为3/10,2/20,N/45,即购货方若在1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可以少支付3%的现金;若在10天以后,20天以内付款,购货方可以少支付2%的现金;若在20天以后,45天以内付款,购货方则得不到现金折扣;若超过45天再付款,则视同违约或拖欠。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企业为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会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越早付款享受的折扣比例就越高。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应当冲减财务费用,并且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因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一)现金折扣的优点
现金折扣的优点主要有: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1)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对于同一种品来说,大多数厂家生产出来的规格、性质并无太大的区别,但如果加上企业销货的优惠条件,则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
(2)加速回收货款。假设顾客都希望提早支付货款,以获得现金折扣,可企业应收帐款的平均回收期便可以大大缩减;
(3)可以减少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
由于现金折扣的前提是商品的销售方式为赊销或分期付款,因此,有些企业采用附加风险费用、管理费用的方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此基础上,购货方享受的现金折扣也更加具有保障性。
(二)现金折扣的缺点
现金折扣是商业信用决策的主要方式,商业信用运用广泛,在企业短期资金来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不恰当地运用现金折扣决策,可能会导致企业销售利润减少,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总体风险上升并难以控制。
现金折扣的缺点主要是利息损失巨大。
我们应意识到,企业的资金被购货方无偿占用,使企业丧失了被占用资金的投资报酬,还使企业有可能蒙受坏帐损失和发生额外的收账费用,甚至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
为此,提供赊销信用的销货企业,理应采用现金折扣和策略,尽早收回赊销货款,减少被购货方无偿占用资金的投资机会成本,减少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
二、现金折扣的意义
从表面上来看,现金折扣只是企业进行商品交易的一个附带条件,但从实质上来判断,它是一种营销策略,更是一项理财活动。
(一)现金折扣对买卖双方的意义
对卖方来讲,提出现金折扣条件,其目的是尽早收回货款,加速资金的周转;对他们来讲,享受现金折扣不仅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信誉,而且对企业的长远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认为,在通货膨胀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或在企业急需资金的情况下,与其少收一些货款,只要尽早收回,总比其资金被客户长期拖欠,甚至要付巨额讨债费用强得多。
现金折扣不仅对销货企业有利,其实对买方也是有利的。享受现金折扣就相当于降低企业的购货成本;放弃现金折扣意味着企业要负担一个很高的借款利息率,而长期拖欠货款则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对企业造成影响。
此外,由于我国的许多企业和消费者对现金折扣还不熟悉,运用这种手段的企业必须结合相应的宣传手段,使买者更清楚自己将得到的好处。
(二)我国现阶段现金折扣运用的不足
还有,值得关注的一点是,现阶段,现金折扣在我国主要是停留在教科书和刊物中,仍然是大多理论而很少有实务,其运用状况可谓“少而乱”。
“少”是指我国只有少数企业会在商品交易中运用现金折扣。不但提出现金折扣条件的企业少,而且愿意取得现金折扣的企业更少。
“乱”指的是在我国对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方法不规范,少数运用现金折扣的企业对其会计处理更是各持己见。
三、赊购方利用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决策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为了扩大销售量,往往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为了促进购货方尽早偿还货款,还会采取现金折扣方式来加快资金周转。此时,购买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就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1)在销售方提供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购买方是否要享受现金折扣?
(2)面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不同现金折扣,购买方又将如何作出选择?
(3)如何才能够制定出适合于企业自己的最佳现金折扣决策呢?
(一)现金折扣方案的选择
当销货企业提供多个不同的现金折扣付款方案,或多家销货企业提供现金折扣付款方案时,购货企业应采用一定的方法比较各个付款方案的优劣,从中选取一个最优方案。
评价方案优劣的标准是支付成本的高低,购货企业一般采用机会成本来进行决策。决策中选择某个方案就必须放弃另一个方案,所放弃方案的潜在利益就是所选方案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相对的,甲方案的潜在利益是乙方案的机会成本,乙方案的潜在利益是甲方案的机会成本。比较两个方案的机会成本,然后选择机会成本低的方案。
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机会成本可用相对数表示,也可用绝对数表示,当只有两个决策方案时,通常用相对数决策会更简便。
例1:某销货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条件是(2/10,n/70),分析购货企业是否应选择现金折扣。
销货企业向客户提供了A和B两个付款方案,选择A方案可以获得2%的现金折扣,选择B方案则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70-10=60(天)]获得这笔货款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节约筹资费用(或称资金利息)。故A方案的机会成本Ab=银行短期借款利率;B方案的机会成本Ba=2%÷(1-2%)×360÷60=12.24%。
所以,当银行短期借款利率低于12.24%时,Ab<Ba,应选择A方案(10天付款);当银行短期借款利率高于12.24%时,Ab>Ba,应选择B方案(70天付款)。
当付款方案为三个或三个以上时,用相对数进行决策会比较繁琐,而且容易出错。
例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一批材料,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提供的信用条件是(3/10,2/40,n/70),分析甲公司应选择哪个付款方案。
各付款方案的机会成本计算如下:
(1)放弃A方案选择B方案时:
Ba=(98%-97%)÷97%×360÷(40-10)=12.37%
(2)放弃A方案选择C方案时:
Ca=(100%-97%)÷97%×360÷(70-10)=18.56%
(3)放弃B方案选择C方案时:
Cb=(100%-98%)÷98%×360÷(70-40)=24.49%
按现行财务管理教科书所述,通常选择B方案,其理由是放弃B方案的机会成本最高。其实这种选择是错误的。
因为机会成本是两个方案相比较而得到的一个相对成本概念,是相对于某个特定方案的成本,它只适用于两个方案之间的比较。当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方案时,同一方案可以有多个不同的机会成本。如例2中,C方案对A方案的机会成本Ca为18.56%,C方案对B方案的机会成本Cb为24.49%。Ca只能用于A、C
方案之间的比较,Cb只能用于B、C方案之间的比较,而不能将Ca与Cb相比较。同理,也不能将Ba与Ca或Cb相比较,否则就会作出错误的决策。
但是,当付款方案为三个或三个以上时,一般认为采用绝对数指标即购货总成本来进行决策更合理。
(二)制定最佳现金折扣决策
作为购买方,如何制定出适合并能得到最佳效益的现金折扣决策方案,关键要考虑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企业筹资成本率、短期投资收益率、展延付款期带来的损失等多种因素。
1、筹资成本率对现金折扣运用的影响
如果企业能够以低于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利率借入资金,则企业应享受现金折扣,并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最好在折扣期限的最后一天付款;反之,则应放弃现金折扣,并在信用期的最后一天付款。
2、投资收益率对现金折扣运用的影响
如果企业在折扣期限内有一项短期投资项目,所得的投资收益率高于放弃现金折扣成本,则应放弃现金折扣而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短期投资。由于信用期限长短与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呈反相变化,信用期越长,放弃现金折扣成本越小,假使企业放弃现金折扣优惠而将资金用于短期投资,也应将付款期推至信用期的最后一天,以降低放弃现金折扣成本。
3、展延付款期的决策
如果企业因缺乏资金需要展延付款期,即付款期大于信用期,则需要在已降低的放弃现金折扣成本与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之间做出选择。展延付款带来的损失主要是指企业因丧失信誉而失去供应商乃至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的信用,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或者以后可能将招致更加苛刻的信用条件,甚至有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即只要有一项应付账款的偿还出了问题,会连锁地影响其他相应负债的偿还。
结合以上因素,再加上企业进行的财务决算,以指定出对企业本身最佳的现金折扣方案。
四、赊销方利用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决策
商品销售中,出于扩大销售量的考虑,企业往往会采用赊销方式。只要将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结合、合理设计企业的现金折扣方案,做到及时收款并将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体现在发票上,这样,企业既能实现扩大销售的目的,也能实现减少资金占用、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一)科学地设计现金折扣的幅度
科学合理地设计现金折扣方案,对于充分发挥现金折扣调节应收账款的杠杆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折扣幅度过小,购货企业不感兴趣;折扣幅度过大,增加销货企业负担,降低其盈利水平。合理的现金折扣方案应使销货企业和购货企业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在赊购的情况下,购货企业在信用期限内无偿获得了货款资金的使用权,这种货款资金使用权与银行信贷资金使用权并无区别,所以可以用银行借款利率来计算其价值。为了使购货企业放弃这种货款资金使用权,销货企业必须用相应的经利益--现金折扣与之交换。
购货企业所能接受的最低现金折扣,是使放弃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等于以银行短期借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即:
现金折扣下限=银行短期借款利率÷360×信用期限。
例4:设信用期限为60天,银行短期借款利率为12%,则现金折扣下限=12%÷360×60=2%。
一般情况下,销货企业所能接受的最高现金折扣金额是应收账款成本,即由于应收账款减少而节约的资金利息、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所以现金折扣上限=现金折扣下限+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占应收账款百分比+坏账损失占应收账款百分比。设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分别占应收账款的1%和0.5%,则现金折扣上限=2%+1%+0.5%=3.5%。
对购货企业来说,商业信用筹资与银行借款筹资相比,有如下优点:
①银行借款筹资需办理提出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等筹资手续,而商业信用筹资不需办理任何贷款手续;
②银行借款筹资需支付手续费等筹资费用,而商业信用筹资不需支付任何筹资费用;
③银行借款筹资从提出贷款申请到资金进入企业账户需要一定时间上的等待,而商业信用筹资不需要任何时间上的等待;
④银行借款筹资资金的使用有一些约束条件,而商业信用筹资资金的使用没有任何约束条件。
所以,只有当放弃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高于以银行短期借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时,购货企业才会选择现金折扣尽早支付货款;只有在现金折扣不超过应收账款成本的情况下,销货企业利用现金折扣才是经济、合理的。
因此,销货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在现金折扣下限和现金折扣上限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现金折扣幅度。
(二)合理设计现金折扣的档次
现金折扣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设计档次,可设计为一档,如(3/10,n/60),也可设计为两档,如(3/10,1/30n/60),甚至三档或四档。当现金折扣在两档以上时,各档次现金折扣幅度的设计应有利于鼓励购货企业尽早支付货款。档次的设计应结合信用期限和折扣期限进行,其原理和方法与现金折扣付款方案的选择相同。
现金折扣的幅度和档次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利率变动、市场变化、同行竞争情况定期作必要的评估和调整。
(三)现金折扣率的制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销货方应定位在“双赢”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现金折扣率。
购销双方都想从商品交易中获利,销货方不愿因提供现金折扣而引起亏损,购货方也是为了享受到现金折扣而提前付款。据此可以根据对销货方的量本利分析确定可提供的现金折扣率的最大值。
现金折扣率下限的设置要考虑的是多大的现金折扣率对购货方才有吸引力。如果现金折扣率制定地足够优惠,购货方即使向银行借款货放弃计划的短期投资也会选择享受现金折扣。
计算出现金折扣率的上下限之后,销货方在上下限之间具体提供多大的折扣率,还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环境来决定。应考虑的因素有:
①销货方对资金的需求程度;
②购货方的信用等级;
③产品的适销情况;
收款折价协议
篇三: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协 议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的供应商,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器件。截止至****年**月**日,甲方在乙方处挂账金额为71272.40 元, 已下订单但未交付的产品金额 0元。经双方协商做出以下约定:
1. 甲方以折扣方式将挂帐金额减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00);
2. 甲方同意乙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折扣后账款,金额¥64000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付清;
3.经上述处理,甲乙双方不再互欠债权债务。
甲方: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现金折扣
篇四:现金折扣协议范本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实际是一种会计术语,指企业以赊销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在总局的文件中,在国税发[2006]5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之前,尚未见有对“现金折扣”的处理规定。
现金折扣能否在税前扣除?向来颇多议论。认为不可扣除的,其依据便是国税函【1997】第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认为可以扣除的,其依据便是国税发[2006]56号文: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个人以为,依据上述文件简单地认为现金折扣能或不能在税前扣除,都是有失偏颇的。
会计上所说的现金折扣在实务中的处理可能会有以下两种形式:
1、现金折扣实际上是在企业以赊销方式销售产品时发生的,根据税法规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那么企业完全可以通过签订赊销合同,规定不同付款日期下的折扣额,并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开具发票,如果该日期属于事先约定的享受现金折扣期间,那么完全可以将该折扣额与销售发票开在一起,这样既符合发票开具规定,也符合472号文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的规定。这是最简单的处理了,首、省却了不必要的纷争。
2、如果企业在发货时即已开具了发票,然后根据购货方的不同付款时间而给予现金折扣,那很显然是不可能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那么此时的折扣额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在税前扣除扣除呢?其实472号文只是说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但并未说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就一定不能在税前扣除。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并不意味着不能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6]56号文之前,有些地方在实际征管中,已经对现金折扣的税前扣除作了明确,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冀地税函〔2005〕216号文:十四、纳税人在销售产品、商品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准予扣除。而国税发[2006]56号文更是明确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可见尽管472号规定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中减除,但税法并未排斥现金折扣在税前的扣除,这里关键是一个形式问题:如果由销售方在销售发票外另开发票的,则肯定不能在销售额中减除,当然也不存在税前的扣除问题;但如果由享受现金折扣的购货方开具有关票据,购货方将享受的现金折扣计入了应税所得,则销售方对给予的现金折扣在会计上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也可以作为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扣除,而不是直接冲减销售额。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472号所说的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在税法上也是不可行的。因为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而对开具红字发票税法有明确的规定:
1、《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实务中,一般只有当发生销售退回或因质量原因而发生销售折让,且购货方无法退回发票时,销货方凭购货方的有关证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2、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更是对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作了规定。根据该文,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下,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时;或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凭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才可以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综上,发生销售折扣另开具红字发票,在税法上本身就是不可行的,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这种情况下开具的红字发票可以在税前冲减销售额,或者说在税前扣除了。所以472号文并非否认现金折扣在税前的扣除,只要符合要求,现金折扣是可以在税前扣除,没有任何文件明确现金折扣就一定不能在税前扣除。
现金折扣协议模板